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事指南——人事代理职称评定
发布时间:2015-06-23 ??? 来源:信息中心??? 浏览次数 ??? 【字体:
人事代理职称评定
一、事项概述
1、事项名称:人事代理职称评定
2、办理单位:扶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为“中心”) 
3、办理窗口:人才交流服务1号窗口 
4、承诺时限:即办
5、咨询电话:0917--5214337
6、办理时间:法定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8:00-12:00 14:00-18:00;7月、8月8:00-12:00 15:00-18:00
7、办理地点: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市民中心一楼人才交流服务1号窗口
二、法定依据  
1、陕人发[1997]10号《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》;
2、宝鸡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《宝鸡市人事代理暂行办法》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申办人提交申报材料,经审核符合条件后,由中心统一报送县职改办;
2、职改办批复后,通知申办人办理资格证。
四、前置条件 
档案在中心托管,并按期转正者。
五、申报材料 
1、《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》一式三份(每份表上需贴二寸近期彩色照片);
2、申报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身份证复印件;
3、个人工作总结一份,申请书一份;
4、二寸近期彩色照片一张;
5、档案托管卡或档案托管合同(若未携带,需出具相关凭证)。
注: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六、备注事项  
初级职称认定条件:  
1、全日制中专毕业满1年,并按期转正者,可认定技术员级资格。 
2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,按期转正,并工作满3年以上者,可认定助理级资格。
3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,按期转正,并工作满1年以上者,可认定助理级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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